2024年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代码和学制
(一)专业名称(中英文): 汉语言文学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二)专业代码 :050101
(三)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德育为先导、以学科为基础、以能力为指向的育人理念,契合数字化转型背景,旨在培养掌握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古今中外文学发展历史,具备较强的文学鉴赏、文学创作和文字应用能力,具有丰富人文科学知识和良好人文素养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公务行政、基础教育、文化产业、出版编辑、影视制作、公关文秘、新闻媒体传播等工作。
本专业学生毕业5年左右期望达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世界观,法制意识、伦理意识与公共意识强;恪守职业道德,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目标2: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牢固掌握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具有感悟、辨析和探究语言文学现象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鉴赏、评价文学作品和相关文化现象,并具有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以及熟练运用汉语进行写作和交流的能力。
目标3:拥有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人文素养。拥有健康的心理和体质,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以及较高的审美品味,具有扎实的综合技能以及出色的创业创新能力。
目标4:具备全球化意识与国际视野。在工作实践中,能放眼国际博采众长,及时跟踪汉语言文学专业发展前沿与国际视野,积极传承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能进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
目标5:具有终身学习与自我提升的追求和能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主动获取和更新专业知识,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我,终身学习。
三、毕业要求
根据上述培养目标,本专业毕业生必须满足如下9条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品德修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魄;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毕业要求2:学科知识:具备系统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和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国家关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毕业要求3:人文素养: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味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
毕业要求4:语言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及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毕业要求5:调研能力:掌握基本调查研究方法,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调查、分析、研究在学习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毕业要求6:团队合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团队合作技能,能够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协作共事,在团队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毕业要求7:创新能力:具有逻辑思维能力、批判意识和思辨能力,能够对本专业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个人观点或者见解,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能创造性运用本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实践。
毕业要求8:国际视野:了解国际动态,关注全球性问题,能理解并尊重世界不同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能进行跨文化交流与传播。
毕业要求9:学习发展: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自我规划,自我管理和自主学习。
四、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之间的支撑关系可由“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关联矩阵关系描述,如表1所示。
表1: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关联矩阵

五、 专业核心课程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文学概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古代汉语、大学写作、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文献学概论、比较文学原理、社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文艺美学、中西文化概论、创意写作等。
六、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

(一)毕业条件
学生申请以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才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1.在学院允许的学习年限内,即3-7年。
2.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其中:
公共必修课47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64学分,其中专业实习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专业选修课31学分。
(二)获得学位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者,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





八、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一。
九、各学期学分分配表
请详见附表二。
十、理论、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三。
十一、三实课程教学环节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四。
十二、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五。
(一)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其中必修课50学分,选修课0学分,可以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辅修毕业资格。
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一。
(二)辅修专业学位
辅修专业学位规定,学生原主修专业与计划进行辅修专业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在此前提下,非本学科门类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60学分,其中必修课50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且符合两个专业要求的学位授予条件,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可同时取得文学学士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二。
注:附表一至附表五的填写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1.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表格部分)”,填写附表时除加行外,请勿调整表格格式。提交培养方案电子版时,请完整提交附件3的两个文件。